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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哈尔滨痕迹鉴定中心

时间: 2020-09-22 08:58:30来源: 哈尔滨大工司法鉴定中心   

案例介绍
  在日常交通事故中,因现场勘验条件有限,无直接客观的证据证明车辆与车辆是否发生接触,现通过公安部门在事故现场勘验的间接证据,依据痕迹检验方法,分析推断肇事车辆事故形成过程,为公安部门提供有效责任认定依据。

  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人、车、路、环境四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,在事故过程中,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下遗留了交通事故现场痕迹,主要包括路面痕迹、车体痕迹、人体痕迹、其它痕迹等。交通事故现场痕迹是交通事故各个参与方行为的客观记录和反映,通过痕迹物证鉴定分析推断事故形成过程,是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和成因的主要依据。对车辆及现场相关痕迹物证的勘验及提取至关重要,本文通过一例典型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案例(两车是否发生接触)的分析,探讨了痕迹鉴定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应用。

哈尔滨痕迹鉴定中心


  哈尔滨痕迹鉴定中心一般应先检验一般特征,后检验细节特征。分别检验时应先检验现场车体痕迹,然后再检验可疑物体痕迹。检验确定车体的痕迹特征,在确定痕迹种类的基础上,根据痕迹的特点、大小、形态、深浅以及作用力的方向、角度,形成痕迹的接触过程。在观察车体痕迹形态的基础上,综合现场条件分析可疑物体基础部位和结构的特征。从可疑物体(造痕客体)的总体结构、形状、硬度、大小、宽窄、长短、粗细以及成分、色泽等方面来分析确定造痕客体是否具备造痕条件。通过观察造痕客体表面是否存在变形或擦伤,是否有承痕客体的附着物等来确定造痕部位。通过车照相法、绘制示意图、制作勘查笔录的方法对事故现场车体痕迹、可疑物体痕迹进行物证提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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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哈尔滨大工司法鉴定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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